贵州印发提振消费行动实施方案: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

贵州印发提振消费行动实施方案: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

hyde012 2025-08-01 装修趣闻 3 次浏览 0个评论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府办函〔2025〕3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我省消费市场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消费能力保障支持行动

(一)大力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实施新一轮居民增收行动方案,确保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推进“六六就业稳岗计划”,紧扣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强化创业扶持,依法合规为符合条件者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及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等。在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等领域项目建设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扩大劳务报酬发放规模。强化兜底保障,持续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二)扎实解决拖欠账款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健全清理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加快清偿企业账款,维护中小企业权益。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加强支付监管。畅通欠薪投诉举报渠道并及时核处。适时开展欠薪集中整治,加强在建项目监管。强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依法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开展失信名单认定、列入、公开、推送工作。

(三)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落实国家育儿补贴政策,制定我省促进生育措施。落实在我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等的生育保险保障工作。开展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服务试点,探索“1+N”婴幼儿照护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提供职工托育服务。实施儿科服务年行动,支持儿科基建和设备更新,优化分级诊疗,推动综合医院在儿童季节性疾病高发期按需开放夜间儿科门(急)诊。

(四)提高医疗养老保障能力。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动省外三甲医院帮扶县(市、特区)实现全覆盖,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医疗次中心建设。鼓励用人单位增加员工适配体检项目。健全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和激励机制。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提高30元,按照国家部署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退休人员养老金。落实困难人员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

(五)强化教育支撑。优化教育资源供给,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开展县域基础教育学校布局优化与质量提升改革试点。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推进职普融通。支持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和社会实践,研究出台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办法。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二、实施文旅体商融合行动

(六)焕新四季旅游。实施旅游提质发展“四大行动”,丰富赏花品茗、避暑消夏、贵南阳光、南国冰雪、温泉度假等产品,形成“四季宜游、全年宜居”的产品服务体系,打造“多彩贵州”文旅新品牌。推动“黄小西吃晚饭”等世界级旅游景区建设,推动西江苗寨、中国天眼等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优化“干支联动、支支串飞”“小车小团”服务,提升“快进慢游”体验感。推动增开银发旅游专列,打造医养、康养、怀旧旅游产品及线路。鼓励创新节假双休日“家乡畅游”产品,引导居民到城市周边微度假。鼓励4A级及以上景区在淡季开展门票优惠活动。支持贵州旅游数智互联网建设,推广“一码游贵州”等平台应用。

(七)推广多彩文化。创新“非遗+”模式,推动贵银、苗绣、蜡染、雕刻等特色文化产品创造性转化,推出“贵州好物”必购伴手礼。鼓励依托红色文化、地质天文、桥梁等资源,开展科普研学、团队建设活动。持续办好“村晚”“村T”“村秀”“村歌”等村字号文化活动。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改造提升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剧场等文化基础设施。

(八)丰富体育赛事。发展“五色体育”,树立“赛动黔景”体旅品牌,打造夏赛夏训之都。办好山地越野、马拉松、自行车、足球等赛事。升级“村超”“村马”等运营模式。支持利用山体、高桥开发低空跳伞、滑翔伞、索降等极限运动项目。推动万峰湖、千岛湖、红枫湖等水上运动中心建设,因地制宜开发漂流、水滑道、桨板、皮划艇等水上休闲运动项目。打造贵阳观山湖、阅山湖、百花湖等城市水上运动公园。

(九)拓展演展消费。深挖“跟着音乐游贵州”潜力,优化营业性演出审批流程,支持开展大型演唱会、剧场演出及本土小型音乐节、脱口秀等活动。鼓励编创民族歌舞、红色话剧、地方戏曲等演艺作品。支持利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全息投影等技术打造新型演艺产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专业化演艺场馆,按照国家政策依法合规给予支持。持续办好特色展会,引进一批高质量大品牌会展项目。

(十)搭建多元场景。鼓励利用商业楼顶、社区、公园闲置空间等,发展文创、剧场、展览、餐饮、园艺等业态,打造特色非标商业休闲场景。鼓励各地发布夜间消费动线地图,打造夜间消费场景。支持步行街、百货大楼等围绕精品购物、精致美食、经典旅游、精彩展演进行升级改造,开辟宠物专区,打造商业融合消费场景。依法依规利用溶洞空间、传统村落、厂矿遗址等打造沉浸体验式消费新场景。鼓励工业企业开拓工业研学游览场景。开展各类酒文化主题活动,建设酒旅融合场景。有序发展低空消费,拓展低空应用场景。

(十一)提升酒店民宿品质。持续开展优质酱酒扶持旅游星级饭店专项活动。发布酒店民宿导览指南,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游客精准推送住宿建议,优化供需匹配。鼓励酒店与周边景点、餐厅、商场等联合推广营销。鼓励引入多元资本参与民宿建设运营,推动民宿产业融合化、集群化发展,提升“多彩山居·醉美心宿”民宿品牌影响力。

(十二)优化旅游交通服务。支持交通管理数智化升级。优化城区至景区、夜间消费集聚区的车行动线和停车位布局,强化游客活动集中区域的公共交通运力和临停车位等配套保障,优化临时占道经营审批流程,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鼓励开设景区间直通车及异地租还车业务。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节假日免费开放停车场。

(十三)提升入境消费服务水平。深入实施促进入境旅游发展行动,用好240小时过境免签和“引客入黔”政策,加强海外客源市场宣传。全面落实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完善重点涉旅场所国际化服务设施,提升入境通关、通讯、支付便利度。实施外语导游培养计划,建立导游联动共享机制。

三、实施促进服务供给行动

(十四)提质餐饮服务。举办全省餐饮美食大赛,认定一批“黔菜师傅”。举办“黔菜美食荟”“钻级酒家消费季”“跟着电影品美食”等主题促销活动。发布地方美食地图。打造贵州酸汤、贵州牛肉粉、贵州小吃等“黔菜”品牌。鼓励餐饮企业申报老字号、黑珍珠、米其林等品牌。招引国内外知名餐饮品牌来黔开设首店。加强餐饮服务人员培养,强化食材采购、加工环境及人员卫生检查监管,保障食品安全。

(十五)完善家庭服务。结合城市便民生活圈建设,加快配齐购物、餐饮、家政、维修等社区居民服务网点。因地制宜设立社区养老机构、社区综合服务站,提供就近助餐、助洁、助浴等上门服务。实施家政创品牌提品质三年行动,推动家政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

(十六)拓展培训服务。规范职业技能、成人学历提升、兴趣素养等社会化培训预付式消费行为,探索发放社会培训教育消费券。支持公共实训基地、文博场馆开展线上线下非遗手工艺、少数民族语言等文化传承培训。鼓励各地依法依规开办成人夜校。

(十七)激活一老一小消费。制定养老服务机构提升改造和验收指南,推进标准化养老机构提质改造。支持民办老年教育发展,依法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发放老年教育学费等消费券。支持各地创新农村集中互助养老新模式。鼓励增加优质托育早教课程,提升从业者素质,优化幼儿娱乐设施,确保幼儿活动环境安全,提升消费体验。

(十八)智领数字消费。指导企业、科研院所等用好“贵州算力券”。探索个人开发者算力资源包,支持数字内容创作,激发个体创新活力。实施“人工智能+消费”促进行动,推动文旅、教育、医疗等领域开发沉浸式数字消费项目,培育“AI+文旅”场景。依托贵阳、铜仁、黔南等省级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发展平台经济和数字贸易,培育壮大网络货运、人才用工、直播带货等平台,优化电商云仓供应链服务体系。

四、实施重点消费品升级行动

(十九)全力推进大宗消费品以旧换新。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扎实开展汽车报废、置换更新、家电家居数码产品等以旧换新,优化补贴申领与兑现流程。加强资金监管审计,依法打击虚假交易套取补贴等违法行为。支持报废汽车、家电、农机回收拆解项目建设,发展“精细化拆解+回收件高效流通”模式。规范废旧产品有害物质处理,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二十)拓展汽摩消费链条。有序开展酒车联动促销。推进二手车交易合同与档案电子化,实现交易、纳税、保险、登记一站式服务,畅通二手车消费。支持汽车改装、房车露营等汽车后市场发展。支持依法合规开展汽车摩托车赛事、展览活动及自驾营地建设,按照相关规定在用地、审批等环节予以保障。加快推动充电桩、换电站及停车场等配套建设。规范汽车摩托车驾培、驾考、租赁市场。

(二十一)满足住房消费需求。2025年推动城中村改造6268户、城市危旧房改造10022套。结合实际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缓解房企压力。坚持“以需定购”原则,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稳定房地产市场。出台高品质住宅设计导则,推动“好房子”项目落地。发展避暑、森林、温泉等旅居业态,规划建设一批避暑康养旅居地产项目,拓展粤港澳、成渝、长三角等异地客群,培育壮大“旅居贵州”消费市场。

五、实施优化消费环境行动

(二十二)保障休息休假时间。依法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推行弹性错峰休假,扩大职工疗养规模,强化执行监督。探索中小学春秋假制度。

(二十三)改善城乡基础设施。推动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发展,补齐县域商业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引导资源要素向农村倾斜,培育一批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搭建城乡消费对接平台,发展订单农业、产销一体等对接模式。提升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供水供电、停车场、公厕、充电设施、通讯网络、标识标牌等设施配套服务能力。

(二十四)强化品牌建设。重点支持打造酱酒、特色食品、中医药、民宿、赛事、文创等自主品牌。健全我省特色产品标准体系。制定山地旅游、民族文化、生态康养等特色行业服务标准体系。培育电商直播基地,通过直播带货、短视频等提升贵州品牌曝光度。建立品牌监测机制,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和民族文化特色品牌保护。

(二十五)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深入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完善质量标准、信用约束、综合治理、消费维权等制度。鼓励创新建设预付式消费平台。聚焦食品、药品、旅游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多部门联合监督检查,优化抽检及处罚机制,依法打击假冒伪劣、哄抬物价、服务违约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网络消费权益保护,健全售后保障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市场秩序。

六、完善政策支持

(二十六)加强投资支撑消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依法依规加强对教育医疗、技能培训、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等领域项目支持。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督促落实各类奖补资金兑付。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文化、旅游等领域项目发行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二十七)优化金融服务。发挥贵州省金融促消费联盟作用,建立金融支持消费恢复扩大长效机制。发展供应链金融及定制化服务,加大对实体零售企业支持。畅通融资渠道,通过批量担保增信方式,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机构“总对总”合作,进一步降费让利。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多彩贵州欢乐购”、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活动。用好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政策工具,持续加大产业支持力度。

(二十八)培育壮大经营主体。研究出台国有物业价格动态评估调整机制,助力实体商业提振发展。研究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指导企业持续优化用能。统筹现有资金渠道,依法依规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和项目给予支持。

(二十九)有序减少消费领域限制。优化健康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领域市场准入条件,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社会集团采购。支持依法依规开办会议、展览、演出和赛事等。科学实施城区摩托车通行管理,满足居民多样化出行需求。

(三十)强化消费统计监测。按照国家统计制度要求,做好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工作,稳步推进服务消费试算。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将提振消费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强协同联动,打好政策组合拳,强化宣传引导,全力推动提振消费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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