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信联支付被罚46万元: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山东高速信联支付被罚46万元: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hyde012 2025-06-20 商业装修 1 次浏览 0个评论

  6月20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信联支付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46万元;刘某(时任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经理)被罚款4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鲁银罚决字〔2025〕11号、12号)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 备注
1 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 鲁银罚决字〔2025〕11号 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罚款460000元

中国人民银行

山东高速信联支付被罚46万元: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山东省分行

2025年6月17日 三年  
2 刘某(时任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经理) 鲁银罚决字〔2025〕12号

对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罚款40000元

中国人民银行

山东省分行

2025年6月17日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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